一、资格条件
(一)申报企业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,连续三年以上有出口业绩。
(二)经营状况良好,净资产为正。
(三)申报类别商品出口额在同行业中全国领先,或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,农副产品出口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,其中自有品牌出口额占20%以上。
(四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(五)2014—2016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,没有发生重大质量、环保、劳资、安全、侵犯知识产权、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。
(六)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。
(七)申报类别商品商标首次注册在中国关境内注册,注册范围(核定使用商品)涵盖申报商品类别。商标所有人为在浙江省依法注册企业,持有人为中方。
二、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
对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,按下列评审指标打分,满分为120分。
(一)科技创新能力(须在申报类别商品范围内),30分
1. 拥有专利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)情况。每项发明专利得1分,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得0.5分。
2. 每获得一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高新技术产品得4分,一项省级科技进步奖或高新技术产品得2分;
3.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得5分;
4. 每参与一项国际标准制修订得5分,一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得3分,一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得1分。
各项得分可以累计,最多不超过30分。
(二)组织生产的国际标准化程度(覆盖范围包括申报类别商品),20分
1. 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(ISO9000系列、GMP、HACCP、ISO/TS16949、农产品有机认证等)情况。
2. 通过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(ISO14000系列等)认证情况。
3. 通过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(OHSAS18000系列、SA8000等)认证情况。
通过以上其中一类认证的得8分(共三类,每一类中通过任何一项认证均可得分),累计不超过20分。
(三)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,35分
1. 上年度出口额、自有品牌出口比重以及企业出口额在全国同行业中的排名情况。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额达到规定标准得10分,每增加500万美元加1分;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出口额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第一加5分,第二加4分,第三加3分,第四加2分,第五加1分;但累计不超过25分。
2. 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得2分,每增加1亿元加1分,但累计不超过10分。
(四)全球化经营,15分
1. 海外(中国关境外)设立营销机构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数量。在海外每设立一个营销机构、公共海外仓得2分,设立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得3分。
2. 上年度申报品牌在境外通过电视、报刊、杂志大众媒体传播、户外广告、网络传播等形式进行宣传。每通过一种媒介宣传得1分。
各项得分可以累计,最多不超过15分。
(五)知识产权保护,10分
海外(中国关境外)商标注册(商标注册范围须涵盖申报类别商品)情况。每在海外一个国家(或地区)注册商标的得1分,累计不超过10分。
(六)社会评价,10分
获得省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(有覆盖范围的,应包括申报类别商品)的情况。曾获得“中国名牌产品”、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、“中国名牌农产品”中一个荣誉称号得5分,获得一个省级荣誉称号得3分。国家级得分与省级得分不重复计算。各项得分可以累计,但最多不超过10分。
类别:名牌产品、驰名商标(著名商标)、名牌农产品、浙江制造。国家级颁发机构: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农业部;省级颁发机构为相应主管部门。
附件2
企业申报材料
(一)“浙江出口名牌”申报表(附件4);
(二)上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(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);
(三)环保、工商、税务等部门关于企业依法经营,依法纳税,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;
(四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(复印件);
(五)境内外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书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;
(六)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、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;
(七)参与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;
(八)申报单位上年度出口额海关证明材料;
(九)申报品牌项下商品上年度出口统计表(由企业出具,见附件5);
(十)企业出口在同行业中的排名情况(如企业选择提供该项内容,需附商务部下属进出口商会出具的出口企业排名证明材料);
(十一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证明材料;
(十二)设立海外营销机构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的证明材料(只认可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);
(十三)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申报品牌广告宣传的合同协议及视频截图、宣传图片、网站地址等证明材料;
(十四)获得省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。
复核企业只需提供上述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八)、(九)、(十一)项材料,其余各项需提供2013年以后有增加或变动的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