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
发布时间:2020-11-13

申报对象

 

 

通过国家备案公告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 

 

申报条件

 

01

创新能力

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,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%以上,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,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,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%以上。

02

发展水平

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,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,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。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,成长性好,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。

03

社会责任

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、安全、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。

企业对照上述条件在销售规模上不足5亿元,但成长性好、市场估值高的创新型企业也可以申报。

 

 

申报时间

 

截止时间:2020年12月3日

 

 

 

资料来源:宁波市科学技术局

 

猫头鹰项目申报联系电话:0574-8717-7441

 

 


宁波猫头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     版权所有     浙江ICP备案号 15007068号-3     http://www.ipnightowl.cn http://www.mtyip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