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不断进步,人们正享受着人工智能带来的时代红利。
而在AI发展的过程中,围绕人工智能形成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各国备受关注。
AI机器人创作物的著作权归属于谁?
AI机器人生成发明的所有权归属于谁?
各国反应各不相同
美国/联邦机构
对于人工智能(AI)是否能够为其发明申请专利这件事,美国联邦机构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复 —— 只有“自然人”才能申请相关专利。
美国司法部门的裁定原则很是明晰,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四点:
● 美国专利法规定发明者必须是‘自然人’。
● 之前的法律裁定已指明申请者必须‘个人’,而非公司。
● 专利法的上下文条款,也明确指出了申请者为‘自然人’。
● 人工智能(AI)系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‘自然人’。
并不是世界上所有地方都同意这样的理念
南非和澳大利亚就奔赴了另一个方向,授予了人工智能研究员 Steven Thaler 一项专利、且恢复了其提交的第二项专利申请。
DABUS DABUS是美国企业Imagination Engines创始人Stephen Thaler开发的人工智能系统,一共发明两项新技术,分别是分形食品容器,与能引起更大注意力的警示灯。 因两件发明都是DABUS「自己的创意」,所以Stephen Thaler认为DABUS应认定为发明者,他本人则获得两项技术的专利权。 |
然而当Stephen Thaler去年向欧盟及十几个国家法院提出,要将DABUS列为专利发明人时遭到拒绝。
在全球掀起浩大的争论与法庭大战
第一个授予予人工智能专利权的国家
最终,南非率先成为第一个授予人工智能专利权的国家,承认人工智能机器人DABUS为「发明者」。
随后,8月6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也做出裁决:发明者可以是非人类。
判决书上明确写道:
发明人只是一个代理名称,或许只有人才能成为专利的所有人,但是说发明人只能是人却是谬论。而且并没有相关法律表明没有人类发明者就不能申请专利。
这是人工智能系统首次法律上被承认,可为专利申请发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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