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
发布时间:2023-07-28

为了切实提升创新主体和经营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和获得感,有效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效率,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力度,有序扩大试点范围,确定河北、内蒙古、黑龙江、福建、甘肃;沈阳、南通、徐州、杭州、温州、厦门、泉州、赣州、景德镇、东营、西安、克拉玛依;海宁、温岭、桐乡、云和、安吉等5125县为第二批试点地区。

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于20226月启动,首批确定9163县共28个试点地区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各试点地区以业务标准化、程序规范化为抓手,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快速维权中心专业人才和资源汇聚优势,推进多部门、各环节高效衔接,从单赛道升级为多赛道。多个试点地区探索充分利用数字化、信息化技术手段,加强线上线下联动,有效提高纠纷处理效率。截至目前,累计快速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超过4000件,平均办理周期相比法定时限压缩50%以上。

 

下一步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化纠纷快速处理机制,加大对试点地区的支持指导力度,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,探索形成纠纷快速处理长效机制,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,更好地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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