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(街道)发展服务办、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,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,各有关企业:
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,根据《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余政发〔2024〕16号)、《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〈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〉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余经发〔2024〕52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2024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
1.申报对象。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,主要指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中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类别(统计代码 64、65)的企业,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、严重失信记录等违法违规事项,需按照统计部门、经信部门(2024年度累计三个月未按工信部要求报数的,不予受理)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。
2.奖励标准。(1)对首次实现年度、月度升规纳统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、20万元的分档奖励;(2)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 2亿元的规上软件企业(行业代码64、65的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企业)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、1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的分档奖励。此次申报仅限2024年度。
二、申报资料
1.2024年度余姚市软件产业奖励资金申请表(附件);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.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-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(审计报告中需含有主营业务收入、软件业务收入等关键内容信息),或者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-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。软件业务收入口径按工信部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》核算。
4.2024年12月份员工名册(需有姓名、专业、学历、岗位职务、身份证号)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。
5.申请升规纳统奖励仅需提供申请表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统计入库证明由统计局统一提供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申报资料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,按次序装订成册,纸质一份并电子稿报送市经信局。
2.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4月14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3.申报资料报送地址: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北楼210室;联系人:信息产业科 韩 亚;联系电话:89554228。
请各地通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。
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5年4月2日